中文
English
Side Bars
Header/Footer
Site Pages
修订日期:1997年12月14日
神要求基督徒会众在教导和行事上信奉他神圣的话语(诗一一九:11,105;太28:18-20;加一:6-8;提后四:1-5),凡事规规矩矩,按照次序行。因此,我们威明顿主恩堂的会员接受并持守以下的宪章和会规用于治理会众属灵和属世的事务。
本教会的名称为威明顿主恩堂(Wilmington Community Evangelical Church)。
本堂设立的宗旨乃在宣扬神及救主耶稣基督的福音、为信他的人施洗、延续圣灵的教诲、联谊弟兄姐妹、并敬拜神直到主再来。
我们相信整本圣经是由神启示,藉由圣灵感动之人所写,是无误的真理。我们相信它是基督徒团契真正的中心,也是人类行为唯一无误的准则(提后三:16-17;彼后一:19-21)。
我们相信只有一位永在的真神,他是超乎万有的。神具有三个独特的位格,就是圣父、圣子、圣灵。三者合而为一,并各有相等的圣善(出二十:2-3; 林前八: 6; 约一五:7)。
我们相信圣子耶稣基督的绝对神性。他具有非人可及的神圣,是真神,自万古与圣父、圣灵同等并存。他是自有永有的, 他降卑为人并未使其神性。他是由圣灵藉童女玛利亚而降世为人(太一:20; 路一:26-38; 约一:1-2; 约一五:20)。
我们相信圣灵使神与圣父圣子同性同质。他为罪、为义、为审判、为真理做见证,是重生的媒介。他并住在每一位神的儿女的心中,印记、持守、引导、教训、见证、洁净、帮助他们(约十四:16-17;罗八:14-27;林后十三:14)。
我们相信神创造天地万物,各从其类(创一、二;约一:3;西一:16-17)。
我们相信有一个名叫撒但的位格,他是今世的邪灵,是各种黑暗与罪恶的源头,注定要在火湖里受永远公义的审判(太四:1-3;林后四:4;启二十:10)。
我们相信人在始祖亚当受造时无罪的,后因自甘背逆而陷于罪中,并将全人类带进定罪与死亡的境界,从此全人类都在罪中而生,在不义中成长,并由于个人的抉择,在神面前成为无可推诿的罪人(创三;罗五:10-19)。
我们相信唯有藉着耶稣基督的救赎,人才能脱离罪的咒诅。他本无罪,但为了人罪的缘故甘愿取了人的样式,藉着他的受苦、死与复活,满足了神对罪人公义的要求。他的救恩是属于凡信他并愿接受他恩典的人(约一:1-3,14;三:1-7;徒十六:30-33;来十:4-14)。
我们相信罪人唯有信主耶稣基督所完成的救赎,方能从罪中得救。这救赎全然本乎恩,除此之外,即是最完全的善行也不能使人得救(徒十六:31;弗二:8-9;多三:5-7;罗十:9-13)。
我们相信凡认定耶稣为救主的人,是从圣灵重生,且住在基督里直到永远(约十:28-29;罗八:35-39;腓一:6)。
我们相信教会是耶稣基督所建立。他是教会的头,教会是他用来服事的身体,也是他荣耀的新妇。我们相信普世教会是由重生的基督徒所组成的,借着各地方的众教会彰显出来。地方教会是由受洗的信徒组成。接着信心与福音相连系,持守基督的圣礼,以他的典章为行事的准则。教会照着他的话实行恩赐、权利及特权。教会的同工是长老(包括牧师)和执事。教会受圣灵的引导有绝对的自治权,唯独向基督负责。地方教会有权决定有关会籍、规章、组织、教会及慈善工作的政策(太十六:18;十八:15-17;徒二:41-47;罗十六:26;林前一:2;六:4;七:17;十一:16;十二:12-28;弗一:22-23;三:21;四:11-12;五:23-33;帖前四:13-18;提前三:1-15)。
我们相信教会的两个圣礼是洗礼和圣餐。洗礼是表明信徒对救主在十字架上的钉死、埋葬及复活的信心,和因信心在生活中产生的果效,使信徒对罪而死,向新生命而活。主的圣餐乃是纪念主的死直到他再来,也是我们与他不断的交通。人当先受洗,并深自省察,而后领受圣餐(徒八:36-39;罗六:3-5;林前十一:23-32;)。
我们相信善于恶在本质上截然不同。唯有信主耶稣基督的名而称义并得圣灵印证成圣的人才能在神的面前称为义人。凡是顽固不信且不悔改的人在神的面前乃是恶人,且在咒诅之下。这善恶之别使失丧的人从今生到死后感受永远的痛苦(玛三:18;太二十五:34-41;路六:25;罗六:17-23)。
我们相信耶稣基督会亲身再临,审判万国,并在地上建立他的国度(太二十五:31-46;帖前四:13-18;启十九:11-21)。
我们相信死人肉身的复活。在主里睡了的信徒,主再临时将复活与主联合。凡在罪中死了的人也将复活接受最后的审判(约五:21-30;林前十五:51-54;帖前四:16;启七:9-17;二十:11-15)。
本教会可与有共同信仰的信徒就通,但应与任何异端分别。本教会相信并持守地方教会独立自主的原则。
所有相信主耶稣基督为他们个人的救主,并宣告愿意遵守教会的原则、做法和信仰的人均可申请加入教会成为会员。
本教会的同工应按照会规的规定,由牧师、长老和执事组成。
教会应召开年度会员大会,选举同工,处理各样的事务。特别会员大会得按需要召开。
本宪章的修订须在年度会员大会或特别会员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活跃会员通过生效。
Main